6月7日上午,泰州海事处高港办事处执法人员在办理进出港签证时发现,“顺鑫1666”船原本由常州签证至南通,后来因货源发生变化,直接由常州开往高港装货,并未重新办理出港签证手续。
了解情况后,执法人员对船东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,并要求其船长前来接受调查处理。船东百般求情,并拿出3800元人民币塞给执法人员,恳请执法人员予以通融,该处执法人员当即将现金退给了该船东,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。经批评教育后,该船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,并说“你们海事的素质真高,我愿意接受处罚。”后经进一步调查取证,执法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对该船进行了行政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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