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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州海事局进一步加强台汛期锚泊船监管

发布时间:2010-07-26 访问次数: 字体:【

  为确保台汛期海进江船舶锚泊安全,泰州海事局结合台汛期恶劣天气频、辖区船舶通航密度大、锚地使用频繁的情况,积极研究制定有效措施,进一步加大锚泊船监管力度,保障船舶锚泊期间安全。

  泰州海事局要求,所有需抛锚船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指挥中心申请,准确填报船舶数据、载货情况,完整填报船舶值班电话、船长电话、引航员电话、代理公司联系人手机号码,并确保24小时联系畅通。驾引人员要根据锚泊水域情况选择安全锚泊方式,留足锚链,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。锚泊船舶要加强安全值班,合理部署应急力量,积极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。台风影响泰州辖区期间,有引航员引领的锚泊船舶,引航员不得离船。

  泰州海事局将进一步加强安全信息的发布,拓宽气象信息掌握渠道,及时、准确发布气象信息尤其是恶劣天气预警信息,提醒各单位及船舶提前做好相关预警工作;加强VTS值班监管力度,对进入辖区的锚泊船舶采取全程监控,及时掌握锚泊船舶动向;加大对锚地水域的巡航力度和锚泊情况的检查力度,维护辖区正常的通航秩序,为辖区内锚泊船舶提供安全保障。

  连日来,长江泰州段水位持续走高,辖区航道、锚地水流湍急,部分航段落水流速已达到6节,泰州海轮锚地、NO19停泊区锚泊船偏荡现象增多,特别是泰州海轮锚地船舶走锚、崩断锚链的险情时有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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