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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第一期通航环境公示(专题)

发布时间:2011-03-16 访问次数: 字体:【

泰州海事局辖区通航环境公示(专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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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州海事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1年3月15

  一、安全形势

  一季度泰州海事局辖区未发生一起一般等级以上事故,总体通航安全形势稳定。

  二、河口待闸船舶

  31日起,市区南官河周山河段修建水闸,预计断航时间将持续18个月。原本经南官河过泰州船闸进入里下河的大量小型船舶,将改从引江河高港船闸通过,泰州引江河高港船闸通行能力远远不能满足待闸船舶需要,进闸船舶长时间在长江高港段锚泊待闸,一般在一周以上,严重时达到半个月,易造成待闸船舶碰擦险情和事故。大量待闸船舶的集聚在86#-88#浮之间锚泊,造成引江河口划江船舶增多、码头前沿水域及航道两侧待闸船锚泊碍航情况时有发生,对过往船舶航行安全构成一定威胁,也给沿江港口、汽渡和船厂的日常生产经营带来了诸多的不便。

  三、安全提示

  1、自进入冬春交替时节以来,突发性阵雾、团雾时有出现,所有船舶要注意及时收听气象预报,密切关注天气变化,遇雾及能见度不良时,应及早选择安全水域锚泊,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
  2、过往船舶航行长江86#-88#段水域时,应加强了望,严格按照定线制规定航行,远离待闸船舶和码头前沿水域,大型海轮应备锚了头,控制航速,确保安全。在该段水域锚泊待闸船舶(队)应按规定选择远离航道的安全水域锚泊,避免占用渡运水域,锚泊期间严格按照规定显示锚泊信号,留足值班人员,加强值班,松足锚链,勤测锚位,以防走锚。

  3、船舶航经泰州长江公路大桥主江大桥桥区水域时,应严格遵守《长江江苏段大桥施工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》和“泰州长江公路大桥主江大桥桥区水域船舶航行注意事项”的各项规定。

  4、长江86号浮-88号浮水域,高扬汽渡渡运水域以及进出水上服务区、引江河口、南官河口、临时黄砂过驳区的船舶、船队频繁穿越航道,与顺航道船舶交汇形成紧迫局面的几率增大,过往船舶经过该水域时,应加强了望、减速慢行、谨慎驾驶,确保安全。

  5、鳗鱼沙心滩头部守护作业已进入抛石守护工程,过往船舶应加强了望,注意识别作业范围和施工船舶,减速通过施工水域。

  四、海巡艇分布

  海巡0853  76#81#

  海巡0850  81#84#

  海巡0858  84#86#浮;

  海巡0851  86#87#浮;

  海巡0856  87#89#浮;

  海巡0852  临时黄砂过驳作业区;

  五、遇险报警

  泰州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设在泰州海事局指挥中心,有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,值班电话05238698139586391080,甚高频工作频道:VHF10频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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